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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2020年招生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注册和确认。

㈠报名条件。

满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相关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㈡在线咨询。

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9:00-15:00,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㈢文化考试的报名和资格审查。

申请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10月28日-31日,每天8:00-21:00;11月1日8:00-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开设的“上海高校招生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进行统一报名。

市教育局将对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其他考生可于2019年11月8日—10日到报名地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进行报名信息资格审核。

按照时间安排,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报名条件且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其户籍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区招办指定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并取得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14个专业的高考报名号和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报考证(带照片)。

专业考试的报名和信息确认工作。

一、由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市统考)报名工作。

所有参加艺术类市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时参加市统考各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报名。

2020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市统考取消了现场确认和补考环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仔细确认所选专业的市统考类别分项目,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修改所选专业。

二是考点选择。

到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统考将实行统一的考点系统分配。

艺术类市统考的有关考点情况如下:

(1)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的八个考点分别是:

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

上海二工学院(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上海工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

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五十五号路);

上海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军工路2360号);

(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石油化工学院(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上海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

编导专业的统考考点为: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表演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考试地点为静安区华山路校区。

五、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考点为: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在编导、音乐学(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统考中成绩并列的考生,将自动匹配以上对应考点。2019年11月4日9:00—16:00,报考美术设计学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指定的考点情况。

三、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报名办法。

申请参加招生院校校考的考生,还需在202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时在校考选项中勾选。

应试人员须持《艺体类专业考试报考核证》和身份证,按照《校考章程》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报名和考试。

第五,在线付费。

成功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12日—15日(每天9:00-18: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缴纳所选艺术类相关考试费用(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为20元/人,每科5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更改所选考试项目。已经缴款但没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能申请退学。

第二,考试。

㈠考试形式。

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专业统考(包括校考)和文化统考。上海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市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种形式。申请人如申请艺术类专业市统考专业,必须参加市统考。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的要求,对市统考已经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对确需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除了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其中部分本科艺术院校参照执行的少数院校),2020年起使用市统考成绩开设美术、设计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全部采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经市统考不合格的艺术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

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院校应在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需参加市统考的类别。招收学生的学校应在2020年1月17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告其校考的实施方案。经过批准的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执行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少数院校),继续为市统考合格生源设立专业校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专业),并为各高校划定文化课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应详细、准确地了解《通知》的各项内容,并了解《通知》所涉及的招生工作事项。

㈡专业考试。

市统考:1。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成绩处理,统一成绩单的发放,统一确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考试合格标准,统一公布考试成绩,统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一、市统考的类别和考试科目。

市艺术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七个专业类别。

艺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每科150分,总分450分)。

导演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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