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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2020〕8号

各地、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31号)精神,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正,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地方普通高中应坚持以德为本、以人为本的鲜明导向,切实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刻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把德智体美劳“五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不断适应新时期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应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新课程新教材,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教学,努力提高考试科目的教学质量,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标准对学生基础学习的要求。

健全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级普通高中要认真贯彻《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苏招委〔2019〕2号),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重要制度,加强它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在全省建立健全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各地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的要求,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细化落实六项评价要素,即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和生涯规划,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完整、程序严谨、材料客观真实。各高校应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积极探索招生选拔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方法,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水平。

加快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

高校分类招生改革是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地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招委〔2019〕3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群体,如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应试者,实行分类考试考核,分别录取,促进形成符合高职高专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应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资源统筹,扩大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使分类考试录取逐步成为学校招生的主渠道。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充分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学习状况等,合理规划未来发展,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

科学制定高校招生选科标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大学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导相关要求,遵循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规律,树立正确的选才观、育人观,从有利于科学地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高中教学的沟通衔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从不同专业的学科基础素质入手,科学合理地设置选考科目,不断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对于与相关学科有密切联系或者具有相关学科基础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专业(类),学校应提出相应的选考要求,并按要求和时报主管部门审核公布。

扎实推进高考选科辅导,构建健康教育生态。

高校应牢固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建立高考选科评价与引导机制,并将高考选科情况纳入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切实促进高考选科结构合理,重选比例均衡。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新高考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生涯教育,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职业发展与国家需要、社会需求、学校要求的关系。各高校应进一步规范高中的教学组织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应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提供充足的选科组合,充分尊重学生的选科意愿,引导学生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未来发展的科目,并对学生的选科行为负责;应切实扭转应试化、功利性选科倾向,不能限制学生选科,严禁高中一年级提前“选科抢跑”,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选科教育教学生态;应针对调整后的选科学生,制定专门的学科补习计划和辅导方案,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的选科学习,同时为教师开展选科评价和指导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激励措施。

建立高考复选课的保障机制,引导学生科学合理选课。

结合我省高中学生选课的实际,在高考综合改革的框架下,建立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四门选课考试的保障机制。如果复选科目出现考生分数明显偏低、严重不平衡的情况,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用来计算这一复选科目考生的等级赋分基数,满足国家对这一科目的人才需求,确保高考公平公正。根据目前学生选考的实际情况,首先对化学学科实行保障机制,保障比例为25%。在化学科目考试合格人数低于25%的情况下,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

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各有关部门、各普通高中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有利于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环境。

省级教育厅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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