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2020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的补充通知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到2020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26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高考各科成绩最终合成的相应单科成绩,经四舍五入保留一个小数;综合总分时,经四舍五入保留一个小数。
举个例子:考生甲高考各科成绩为:语文90分,数学110分,英语120.3分,理科综合180分,高考成绩为:语文95分,数学106分,数学120分,理科综合179分,高考总分500分。这时,考生甲的分数和考生乙的分数相等。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按相应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优先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单科成绩保留一个小数。如果某一大学的录取规则是相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英语成绩择优录取,那么甲等比乙等先录取考生甲。
第二,国家汉考第三级成绩以150分为单位折算。外语科只算笔试部分,按150分计满分。
本补充通知所涉及的高考科目为:文化课高考成绩、艺术和体育专业高考成绩以及其他与高考有关的成绩,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2020年我区高考成绩复核实施《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45号)。
广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