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行教育新规 争议四起
山东省推行教育新规 争议四起
日前,山东省推行教育新规,7所高校今年起将过去固定的按学年收费改为弹性的按学分收费。即实行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的“两部制”计费方式,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消息一出,争议四起。质疑者忧心,学分制学费制度恐成高校变相提高学费的策略。支持者则认为,按照学分收费是我国高校学分制综合改革的关键性突破,标志着探索十几年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将真正实现。
所谓“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可以这样感性描述:学生们不再按照固定学制“齐步走”,而是根据个性、兴趣、学习能力“跳独舞”,校际和院系之间学分互通互换,不仅能任意选课,甚至能“挑选”老师。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同时拿到几个学位;而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滞后、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等方式完成学位……若图景成真,则意味着院系与专业、校际之间的界限将被淡化,学生可以个性化地设置成长轨迹和学习规划,满足对于教育的差异化需求。
然而,尽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已被公认为我国高校未来发展的方向,遗憾的是,这个制度在实践中始终未能真正推行。早在10年前,多个省份地区就开始了“学分制”探索,但由于这一改革涉及学校内部和校际之间的课程设置、学分认定,以及学生管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关系错综复杂,改革步履维艰。一些高校推行的所谓“学分制”,只能说是仍以学年为计量基础的“准学分制”。再加之统一招聘、统一答辩、统一颁发学位和学历等多重因素,设想中的“弹性学制”也无法推进。
从这个角度看,此次山东推行按学分收费的举措,无异于释放出一个讯号:部分高校终于有勇气打破传统的教学和管理体制,将“学分制”改革大胆向前推进一步。毕竟,“学分制”改革的重点,不在于收费,而在于通过变学年计量为学分计量的方式撬动一系列高校改革,比如通过学生自主选课淘汰水平不高的教师、将高校学制变得更有弹性和个性、帮助学生做出更适合自己、更有针对性的课程选择等。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可避免会带来学生感到收费提高、老师感到压力增大、学校内部管理机制重新建构等阵痛。
无论如何,教育改革总要迈出这一步。作为“学分制”的先行者和实验区,包括山东7所高校在内的院校,在把握改革方向的同时,也需尽快度过阵痛期,通过完善的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的求学机会,尽早让真正意义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成为可能,最终实现个性化与差异化的高等教育。
教育改革:
国际著名教育改革理论专家哈维洛克(R. G. Havelock)教授曾对“教育改革”作过如下定义:“教育改革就是教育现状所发生的任何有意义的转变”。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各级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即使是“以人为本”,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要求。婴幼儿与少儿,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都各有不同规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此次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基础教育有3项,分别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高等教育有3项,分别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另外4项是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