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圆满结束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圆满结束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全区各级教育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各在宁招生高校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广大考生家长的充分理解、高度信任,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圆满结束,顺利实现了平安高考、阳光招生的工作目标。
录取结束后,我区后期不再组织补录。希望已经被录取的考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及时办理纸介质档案交接手续,按时入学报到。
广大考生及家长要切实提高防诈骗意识。任何高校招生都要经过国家教育部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录取。不经全国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录取的,国家不予承认,一律不进行学籍电子注册。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或有关录取电话时,应及时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录取状态,避免上当受骗。
宁夏教育考试院: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05] 39号)精神,2005年12月30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宁编发[2005] 91号),将原自治区普通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成人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四个机构职能整合,组建宁夏教育考试院,为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2006年2月,宁夏教育考试院正式挂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