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征集志愿国家任务计划
说明:1、招生专业及其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情况确定。
2、专业代号与《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相同。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3、按照政策规定,外省农林、航海、地矿等本科院校和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按考生本次填报的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其中普通艺术、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
4、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征集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计划的院校,将按线上考生填报的所有直接志愿(含平行一志愿)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
5、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学费标准、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等相关规定。
湖南省简介:
湖南,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位于中国中部,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湖北,湖南省总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地势呈三面环山、朝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由平原、盆地、丘陵地、山地、河湖构成,地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简介: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1999年由原省教委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中心四个职能机构合并而成。2001年正式组建运行,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和高校招生录取以及社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