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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新疆本科二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各语种投档录取时间的公告

一、各语种本科二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投档录取时间

汉语言和蒙语言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7月28日—30日进行投档、录取;

汉语言和蒙语言本科二批次7月31日进行预(模拟)投档,8月1日—4日正式投档、录取;

民考汉本科二批次8月4日进行预(模拟)投档,8月5日—6日正式投档、录取;

民考汉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8月7日进行投档录取;

民语言和双语班本科二批次7月28日进行预(模拟)投档,7月29日—8月1日正式投档、录取;

民语言和双语班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8月2日—4日进行投档录取。

二、各语种第三次征集志愿时间

8月6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一、二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8月9日,民考汉本科一、二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三、各语种第四次征集志愿时间

8月12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二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8月14日,民考汉本科二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四、特别提醒

8月6日8时至8月12日18时,所有考生可修改或重新填报高职(专科)零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三校生”可修改“三校”高职批次的志愿,修改或重新填报的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将作为考生最终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如考生未对6月20日—7月1日填报的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进行任何修改,则6月20日—7月1日所填报的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作为最终志愿进行投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乌鲁木齐市,位于中国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面积163.1585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常住人口2444.67万人(2017年末)。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斯坦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中,24省市区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新疆位列第五。新疆将全面落实南疆地区14年免费教育政策,推进其他地区14年免费教育,逐步实现全区15年免费教育,即学前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新疆省成立教育厅;1970年9月改教育厅为教育局;1982年改教育局为教育厅;1986年改教育厅为教育委员会,2000年8月改教育委员会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自治区的教育法规、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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