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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自治区招生办特别提醒: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识别招生诈骗伎俩

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8日正式开始,目前正在进行提前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每年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等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致使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在此,自治区招生办总结了近年来的各类招生欺诈行为,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以便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招数一、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行骗

伎俩: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向考生和家长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影响。

招数二、混淆学历类型蒙骗

伎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当前高校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情况,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不同招生类型,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进修学院等招生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防范提醒:考生及家长可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西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详细了解全国各高校在西藏招生的院校代码、院校录取批次、录取专业、专业学制、招生人数等信息,考生和家长要认真查阅,仔细核对学校所发的入学通知书上的内容与我区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信息是否一致。

招数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

伎俩: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一批院校,只上了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执行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不录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我区规定的照顾政策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招数四、谎称“内部指标”诱骗

伎俩:有不法分子通常把自己“装扮”成某高校的招生负责人、工作人员,或吹嘘自己神通广大,与高校领导有“关系”,可弄到高校招生的内部指标等。

防范提醒: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已将全部计划对外公布,在招生录取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存在不法分子谎称的内部指标。

招数五、假冒军校招生诈骗

伎俩:近年来,军队保卫部门与地方公安机关连续破获多起假冒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诈骗案件。一些考生家长心存侥幸,希望花钱托人找关系上军校,读国防生,结果造成“财学两空”。

防范提醒:军校招生没有计划外名额,军队和武警部队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携带招生公文,直接与考生和家长沟通,或向考生和家长索取高额招生费用。有关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详细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查询。

招数六、以“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为幌子行骗

伎俩:一些骗子利用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声称可以搞到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以假资格证书蒙骗考生家长。

防范提醒: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高校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布了特殊类型招生章程,获得资格的考生均在该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招数七、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诈骗

伎俩: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假“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电子注册和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职高专院校,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考生及家长违规推介,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按照教育部规定,我区考生必须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录取才能取得新生入学资格和学籍。

招数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

伎俩: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利用获取的信息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查询考生录取结果,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将正常录取的结果声称是由于花钱疏通关系才被录取,并借机向家长邀功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和报名号等个人信息,在录取过程中可以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各市地招生办、西格办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等招生咨询室或用座机拨打电信声讯台96833513查询真实可靠的录取结果。

特别提醒: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外,无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具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没有任何人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享有特权,任何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均属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识别招生诈骗伎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祝愿每一位考生如愿以偿、梦想成真!

西藏自治区简介:

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语拼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转写:Bod rang skyong ljongs),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简介: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随着民族教育事业的创办和发展,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不断变更和完善。50年代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各地积极创办小学和中学,教育工作主要由中共西藏工委宣传部及各分工委宣传部领导和管理。1956年4月,建立了自治区筹委会文教处,管理全区文化教育事业。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下设自治区文教厅,地(市)设文教局,县设文教卫生科,全区教育行政管理系统基本建立。

“文革”开始后,全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先后瘫痪或撤销。1978年后,全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恢复。80年代初,西藏调整了教育管理体制,地(市)中小学,由地、市文教局直接管理;县中小学,由县文教卫生科直接管理。1984年,全区各地(市)成立教育局,各县陆续设立县教育局,并确定了人员编制。至此,全区建立健全了教育行政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了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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