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公告
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平行志愿”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部分国家专项计划院校计划空缺,现将空缺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有关“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生源范围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 [2015] 9号)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8个县(区)户籍,考生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户籍和上述区域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区今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已经履行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审核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不符合生源范围的考生,填报的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无效。
二、填报分数条件
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19分、理科439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一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2、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487分、理科408分,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二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三、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22:00时起至7月14日10:00时止。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征集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www.nxks.nx.edu.cn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四、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分别在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尚有缺额的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时进行投档。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7年7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自治区首府银川,位于中国西北内陆地区,宁夏界于北纬35°14'-39°14',东经104°17'-109°39'之间,东邻陕西,西、北接内蒙古,南连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千米。
宁夏地形从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丘陵沟壑林立,地形分为三大板块: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宁夏地处黄河水系,地势南高北低,呈阶梯状下降,全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
宁夏教育考试院简介: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05] 39号)精神,2005年12月30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宁编发[2005] 91号),将原自治区普通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成人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四个机构职能整合,组建宁夏教育考试院,为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2006年2月,宁夏教育考试院正式挂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