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指的就是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南校区是倾向于根据地理方位的一种叫法,就像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被叫作桃仙校区一样,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就叫南校区。本科办学与沈音三好校区一样,都是属于省属一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的历史沿革:
1998年10月,经沈阳音乐学院党委决定成立社会教育中心暨成人教育学院。
1999年9月,与辽宁工运学院成功实现联合办学,拓展了专业领域并提高了办学层次。
2001年开始试办高等职业教育,成立职业艺术学院。
2002年9月,根据社会对艺术教育的需求,学校开办了普通本科教育,成立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属于国有民营二级学院。
2003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沈阳音乐学院南教学区,不再是国有民营二级学院,本科招生与沈音三好校区完全相同,都是属于省属一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当时为了让广大考生及家长能够区分之前的国有民营二级学院,就对外宣传一律口径是“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但在沈阳音乐学院内部的核心文件中“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这个名称一直在使用,从未取消。
2011年10月,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在名称上为严肃称谓,规范为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在所有正式文件上不再提“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名称,但这与本科办学和招生没有任何关系,本科办学还是与沈音三好校区完全相同,都是属于省属一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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