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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
电话 : 024-23892223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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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审核、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规模最大的艺术类独立学院。
  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等专业。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由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手续。
  ??学院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大学城文汇路18号,现有教职员工300多名,其中专任教师208名;学院总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有44,000多平方米的地表建筑,有开阔的学生运动场,设施完备的标准化学生公寓(四人间),310间琴房、16间舞蹈教室及形体排练厅;设有东北地区领先地位的数码录音棚、MIDI教室、多媒体教室、数码钢琴教室;容纳300人的音乐剧排练厅和1,200人的音乐剧场,可满足学生的各专业实践活动。
  
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指的就是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南校区是倾向于根据地理方位的一种叫法,就像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被叫作桃仙校区一样,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就叫南校区。本科办学与沈音三好校区一样,都是属于省属一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的历史沿革:
  1998年10月,经沈阳音乐学院党委决定成立社会教育中心暨成人教育学院。
  1999年9月,与辽宁工运学院成功实现联合办学,拓展了专业领域并提高了办学层次。
  2001年开始试办高等职业教育,成立职业艺术学院。
  2002年9月,根据社会对艺术教育的需求,学校开办了普通本科教育,成立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属于国有民营二级学院。
  2003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沈阳音乐学院南教学区,不再是国有民营二级学院,本科招生与沈音三好校区完全相同,都是属于省属一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当时为了让广大考生及家长能够区分之前的国有民营二级学院,就对外宣传一律口径是“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但在沈阳音乐学院内部的核心文件中“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这个名称一直在使用,从未取消。
  2011年10月,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在名称上为严肃称谓,规范为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在所有正式文件上不再提“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名称,但这与本科办学和招生没有任何关系,本科办学还是与沈音三好校区完全相同,都是属于省属一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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